陕西国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8日,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厂区占地面积25000㎡,建筑占地面积9000㎡,公司配备专业的研发生产团队和质量管理团队,公司设有研发部、质量部、生产部、设备部、物控部、财务部、业务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公司秉承“国仁健康,健康国人”的理念,结合现代科学技术,以“取材于天然,提升于科技,立足于有效,扩展于文化”为指引,在紧密结合市场的基础上,立足大健康产业,与国内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不断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功能性产品,以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和行业贡献。
公司布局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计,主要包括综合办公大楼、生产车间、研发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和物品仓库。其中生产车间使用面积4000㎡,生产洁净区厂房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设计达到10万级洁净要求。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片剂、胶囊剂、颗粒剂、茶剂、软胶囊剂、口服液剂、SC食品固体饮料、压片糖果、液体饮料等生产工艺流程和检测需要设计配备,文件系统管理规范,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保证产品的生产质量。
2021年11月25日,陕西国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荣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61002295。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至今已有20余年。高新技术企业既是政府为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布局,也是对企业研发、创新能力的认可与支持。根据国家科技部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认定须同时满足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企业经营成长性指标等考核条件。认定标准严苛,认定程序严谨。国仁健康药业自2015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研究开发国人最需要的健康食品,为国人健康保驾护航。此次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表明公司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均获得了国家的高度认可。今后,公司将加大工艺技术创新,更加注重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培养优秀的科研人才队伍,充实企业创新发展后劲;进一步加强公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研究开发,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创新、技术水平,将产品做精、做专,服务好每一位客户。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讴歌伟大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追颂先辈们的不朽功勋,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共抒爱国情怀、共话党的新貌,增强“绝对忠诚、紧跟党走”的坚定信念,充分展示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21年6月19日,陕西国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前往马栏,开展以“踏寻先辈足迹,重温峥嵘岁月,传承强国之志”为主题的红色庆祝活动。公司总经理李晓龙、副总经理刘星、党支部书记唐军参加了此次活动 上午10时全体人员抵达旬邑马栏革命旧址。巍巍马栏,松柏青翠,打开中国革命史册,马栏以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政权建设等方面的卓著功绩彪炳史册,辉耀神州。全体人员移步到威严庄重的马栏革命纪念碑前,举行庆祝仪式。首先由党支部书记唐军同志讲话,唐书记的致辞铿锵有力、赤诚满怀,颂扬党的伟大成就的同时,也对公司的党建工作、生产经营提出了更高期许,希望党员同志初心不改、永葆活力,继续贯彻落实非公党建工作思想、工作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依托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不断发挥党建工作优势,将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 随后,在马栏革命纪念碑前,面向鲜红的党旗,全体党员高举右拳,在唐军同志的带领下重温入党誓词,庄严的誓词带着党员们坚定的信念和郑重的承诺在马栏山间久久回荡。“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理想色彩在马栏飘扬,百年风雨砥砺,百年沧海桑田,无数的仁人志士前赴后继,开拓了这盛世中华。红心代代相传,革命信念永不褪色,我们应当缅怀英烈寄哀思,不忘初心奋前行。 仪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参观了马栏革命纪念馆,参观追忆土地革命期间、抗日战争期间和解放战争期间发生在马栏这片红色土地上的革命往事,一副副充满烽烟战火的历史画卷,一件件带着历史余温的革命旧物,让全体人员对艰苦卓越、浴血奋战的革命岁月有了更深的感悟,充分领略到了习仲勋、刘志丹、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坚定理想、联系群众、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光辉风采。 通过此次参观学习,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员工爱党、爱国的热情,大家纷纷表示,我们生活在这盛世中,背后是强大的祖国,一定要牢记革命先烈的红色传统和革命精神,从中汲取信仰的力量,牢记初心和使命,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编制:张佳敏 摄影:王耀辉
国仁健康举办纪念抗美援朝70周年观影活动为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临危不惧的民族情怀,致敬缅怀英勇牺牲的志愿军烈士,号召全体员工学习先烈们的英雄事迹,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陕西国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联合耀莱成龙影城(西咸店),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15时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专题纪录片《保家卫国——抗美援朝光影纪实》。《保家卫国——抗美援朝光影纪实》用真实的纪录影像带我们回到战争前夜,细数战争的来龙去脉,详细讲述了党中央艰难决策、志愿军秘密赴朝、历经多次艰难战役、最终停战谈判、志愿军凯旋归国等事件的全过程。整个纪录片中对于每一场战役的描述,都没有任何的渲染,波澜不惊的解说词语伴随着黑白交替的剪影,娓娓诉说着那段峥嵘岁月,画面映衬出了战争的悲痛感,让我们心绪难安,不寒而栗。而在这些硝烟弥漫的战役中,唤出了许多我们熟悉的名字:杨根思、邱少云、黄继光……一个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跃然眼前。亲历并见证了战争且幸存下来的摄影队老兵们哽咽地诉说着那段不愿想起的回忆:“到战场上需要你去死的时候,每个人都是勇敢地去前线,迎接着死亡”、“为了保卫祖国,为了保卫和平,贡献出自己的一生,才能真正算是一个最可爱的人”。老兵们都已是耄耋之年,看到他们眼含热泪的画面,我们都能感受到他们身上最真实动人的信念和情感。而新时代的我们,永远都需要铭记这一段段历史,留存起共同的家国记忆。这不仅是时隔70年的历史回望,更寄托着我们对于和平生活的愿景与珍惜。影片结尾那刻满烈士姓名的墙面,密密麻麻又触目惊心,这是何等的胆识与气魄。“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看今朝,山河无恙,惟愿烈士不朽。观影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深受感动和震撼,切实感受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70年的岁月虽已吹散了战场上的硝烟,却镌刻铸就了历史的丰碑,铭记峥嵘岁月英雄泪,吾辈厚积薄发创新篇。我们每一名员工都应该学习先辈们的精神斗志,立足本职,恪尽职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坚定的信念投入到日常工作中去,为公司的蓬勃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编辑:张佳敏 摄影:刘兴民
企业排污许可基本信息公示
2022-07
为加强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食品追溯信息记录要求》(GB/T 37029)《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保健食品企业生产实际,现就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总体目标指导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增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二、基本原则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追溯体系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企业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生产追溯体系建立的责任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建立生产追溯体系,履行追溯责任。(二)部门指导。省、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追溯体系。(三)统筹协调。省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领导,做好保健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立的统筹、协调、推进及分类指导工作。三、追溯信息要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记录企业信息、产品信息、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信息、进货查验、出入库、领用使用、生产、环境控制、抽样和留样、出厂检验、不合格品处理、设备、设施、销售、出货、投诉或异常处理、退货、召回、销毁、员工管理、培训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信息。保健食品生产环节涉及的追溯信息包括基本记录信息、动态记录信息及标签信息,追溯信息要素如下:(一)基本记录信息1.企业信息。应记录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信息。2.产品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类别名称、执行标准、配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标签说明书、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准证书或备案凭证(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产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记录变化的时间和内容等信息。3.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二)动态记录信息1.进货查验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供应商资质、检验合格报告。鼓励最大限度将追溯链条向上游原辅材料供应环节延伸。2.出入库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出入库数量和时间、库存量、责任人员。3.领用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领用日期、保质期、生产地点、数量、责任人员。4.生产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指令、各工序生产记录、工艺参数、中间产品和产品检验报告、清场记录、物料平衡记录、生产偏差处理、最小销售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企业应根据不同剂型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和产品特点等,确定生产过程关键质量参数及产品各工序阶段的抽检情况需要记录的具体信息内容,作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内容有调整时,应记录调整的相关情况。5.环境控制记录信息。生产过程应记录生产场所的名称、环境温度、湿度、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压差、测量日期、测量时间、责任人员。贮存过程应记录贮存场所名称、环境温度、湿度、测量日期、测量时间、责任人员。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需冷藏、冷冻或其他特殊条件贮存的,应记录贮存条件的相关信息。非常温下保存的保健食品,应记录运输温度、测量日期、测量时间、责任人员。6.抽样和留样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抽样和留样时间、责任人员。7.出厂检验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并保存出厂检验相关凭证。8.设备记录信息。应记录与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相关的设备信息,包括材质、采购、设计、安装、使用、监测、控制、清洗、消毒、保养、维修等信息,并与相应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备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9.设施记录信息。应记录与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相关的设施信息,包括原辅材料贮存车间、洁净车间、一般生产车间、成品库、检验室、供水、排水、清洁消毒、废弃物存放、通风、照明、仓储、温控等设施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变化等信息,并与相应生产过程信息关联,保证设施使用情况明晰,符合相关规定。10.销售记录信息。应记录销售单据编号、保健食品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购货者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目的地、数量、销售日期。鼓励最大限度将追溯链条向下游产品销售环节延伸。11.出货记录信息。应记录出货单据编号、购货者名称、运输目的地、物流公司名称、运输车辆牌号、驾驶员姓名、产品名称、规格、发货数量、发货日期。12.投诉或异常处理记录信息。应记录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投诉原因、处理结果。13.退货记录信息。应记录退回的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退货原因、退货方名称、退货方联系方式。14.不合格品处理记录信息。应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处理结果。15.召回记录信息。应记录召回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召回原因、范围、处理结果、后续整改方案、控制风险和危害。16.销毁记录信息。应记录保健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召回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销毁日期、销毁数量、销毁地点、处理方式、责任人员。监管部门实施现场监督的,还应记录相关监管人员基本信息。企业可依法采取补救措施、继续销售的,应记录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处理方式。17.人员管理记录信息。应记录与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相关人员的资质、岗位信息、健康信息、健康证编号,并与相应的生产过程履职信息关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人员各自职责,包括质量安全管理、原辅材料采购、技术工艺、生产操作、检验、贮存等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切实将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具体人员,记录履职情况。根据不同剂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特点,确定关键岗位,重点记录负责人的相关信息。18.培训记录信息。应记录追溯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标签信息1.保健食品原料储存标签信息。应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规格、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数量。2.食品添加剂储存标签信息。应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规格、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适用范围、使用限量、贮存条件、警示标识。3.食品包装材料储存标签信息。应标识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规格、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半成品储存标签信息。应标识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5.成品标签信息。应标识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联系方式、保质期、商品条码。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建立追溯体系并标识追溯码。四、信息记录基本要求(一)制度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信息记录制度,对保健食品供应链的环节信息详细记录,确保对保健食品从原料采购到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信息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信息记录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并定期对信息记录文件进行更新。(二)形式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信息记录应为电子化形式,可采用一维码、二维码、RFID等作为信息记录的载体,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信息。条件尚不能满足电子化要求的可暂时采用纸质形式,且在必要时能够出示。(三)信息记录要求信息记录应在当班填写或采集。填写信息记录时内容应完整,企业名称的缩写或简写应统一,并提供与企业全名的对应表,其他内容不得简写、缩写。填写数据、文字及签名时应做到清晰易读。有修改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信息记录应由记录填写人员和审核人员复核签名,记录内容应完整、清晰。电子化形式的信息记录的签名应符合《信息安全技术公钥基础设施电子签名格式规范》(GB/T 25064)的规定。(四)保存期限保健食品追溯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保健食品保质期满后1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留样数量应满足产品质量追溯检验的要求,样品至少保存至保质期满后1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的追溯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2-06
编者按:膳食指南是健康教育和公共政策的基础性文件,是国家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一个重要技术支撑。2022年4月26日上午,《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发布会在京举行。【平衡膳食八准则——核心推荐】准则一 食物多样,合理搭配核心推荐:● 坚持谷类为主的平衡膳食模式。● 每天的膳食应包括谷薯类、蔬菜水果、畜禽鱼蛋奶和豆类食物。● 平均每天摄入12种以上食物,每周25种以上,合理搭配。● 每天摄入谷类食物200~300g,其中包含全谷物和杂豆类50~150g;薯类50~100g。准则二 吃动平衡,健康体重核心推荐:● 各年龄段人群都应天天进行身体活动,保持健康体重。● 食不过量,保持能量平衡。● 坚持日常身体活动,每周至少进行5天中等强度身体活动,累计150分钟以上;主动身体活动最好每天6 000步。● 鼓励适当进行高强度有氧运动,加强抗阻运动,每周2~3天。● 减少久坐时间,每小时起来动一动。准则三 多吃蔬果、奶类、全谷、大豆核心推荐:● 蔬菜水果、全谷物和奶制品是平衡膳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餐餐有蔬菜,保证每天摄入不少于300g的新鲜蔬菜,深色蔬菜应占1/2。● 天天吃水果,保证每天摄入200~350g的新鲜水果,果汁不能代替鲜果。● 吃各种各样的奶制品,摄入量相当于每天300ml以上液态奶。● 经常吃全谷物、大豆制品,适量吃坚果。准则四 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核心推荐:● 鱼、禽、蛋类和瘦肉摄入要适量,平均每天120~200g。● 每周最好吃鱼2次或300~500g,蛋类300~350g,畜禽肉300~500g。● 少吃深加工肉制品。● 鸡蛋营养丰富,吃鸡蛋不弃蛋黄。● 优先选择鱼,少吃肥肉、烟熏和腌制肉制品。准则五 少盐少油,控糖限酒核心推荐:● 培养清淡饮食习惯,少吃高盐和油炸食品。成年人每天摄入食盐不超过5g,烹调油25~30g。● 控制添加糖的摄入量,每天不超过50g,最好控制在25g以下。● 反式脂肪酸每天摄入量不超过2g。● 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儿童青少年、孕妇、乳母以及慢性病患者不应饮酒。成年人如饮酒,一天饮用的酒精量不超过15g。准则六 规律进餐,足量饮水核心推荐:● 合理安排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漏餐,每天吃早餐。● 规律进餐、饮食适度,不暴饮暴食、不偏食挑食、不过度节食。● 足量饮水,少量多次。在温和气候条件下,低身体活动水平成年男性每天喝水1 700ml,成年女性每天喝水1 500ml。● 推荐喝白水或茶水,少喝或不喝含糖饮料,不用饮料代替白水。准则七 会烹会选,会看标签核心推荐:● 在生命的各个阶段都应做好健康膳食规划。● 认识食物,选择新鲜的、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 学会阅读食品标签,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 学习烹饪、传承传统饮食,享受食物天然美味。● 在外就餐,不忘适量与平衡。准则八 公筷分餐,杜绝浪费核心推荐:● 选择新鲜卫生的食物,不食用野生动物。● 食物制备生熟分开,熟食二次加热要热透。● 讲究卫生,从分餐公筷做起。● 珍惜食物,按需备餐,提倡分餐不浪费。● 做可持续食物系统发展的践行者。
2022-05
一、新食品原料(一)莱茵衣藻莱茵衣藻(Chlamydomonasreinhardtii)属于衣藻科、衣藻属。经藻种培养、发酵罐异养扩大培养、干燥等工艺制成。主要营养成分包括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其中蛋白质≥30.0%、粗多糖≥10.0%。莱茵衣藻在美国被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可作为膳食蛋白质来源;在新加坡被批准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在我国香港允许其进入市场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莱茵衣藻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莱茵衣藻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执行。(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长双歧杆菌长亚种(原名称为“长双歧杆菌”)已被列入我国《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也已列入欧洲食品安全局资格认定(QPS)名单的推荐生物制剂列表以及国际乳品联合会公报(Bulletin of the IDF 455/2012)的“在发酵食品中有技术必要性的微生物品种目录”。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Bifidobacteriumlongumsubsp. longumBB536)从健康婴儿肠道中分离得到,该菌株已在美国、日本被批准用于婴幼儿食品。国内外开展的多项婴幼儿临床研究证明,该菌株具有较好的食用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该菌株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三)甘蔗多酚甘蔗多酚是以甘蔗为原料,经压榨、过滤、提取,且除去多余糖分和盐分后得到甘蔗糖蜜,再以水、乙醇为提取溶剂,经过滤、真空浓缩、离子交换和喷雾干燥等工艺制成的粉体物质;或经过滤、真空蒸馏等工艺制成的液体物质。主要特征成分为总多酚。美国已将其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物质”,欧盟允许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将其按照普通食品管理,我国台湾地区已将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总多酚含量为200g/kg的粉体推荐食用量为≤1克/天,总多酚含量为14.8g/kg的液体推荐食用量为≤10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甘蔗多酚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甘蔗多酚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喹啉黄铝色淀1.背景资料。喹啉黄铝色淀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本次申请用于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仅限糖果包衣)(食品类别05.0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委员会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装饰、包衣。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和巧克力制品包衣(仅限糖果包衣)(食品类别05.03),增强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二)β-果糖基转移酶1.背景资料。Aspergillusfijiensis来源的β-果糖基转移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将蔗糖转化为低聚果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三)β-葡聚糖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β-葡聚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β-葡聚糖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四)蛋白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蛋白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蛋白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五)海藻糖酶1.背景资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reesei)来源的海藻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海藻糖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六)磷脂酶A1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磷脂酶A1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磷脂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七)葡糖氧化酶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葡糖氧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葡萄糖的氧化。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八)乳糖酶1.背景资料。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subtilis)来源的乳糖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乳糖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九)植酸酶1.背景资料。黑曲霉(Aspergillusniger)来源的植酸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法国食品安全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植酸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十)五水硫化钠1.背景资料。五水硫化钠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新品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盐工艺,起到脱酸、脱色和沉降重金属的作用,提高食用盐品质。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十一)谷氨酰胺转氨酶1.背景资料。谷氨酰胺转氨酶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类制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别01.06.01)。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酸奶、天然奶酪和加工奶酪。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用于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和非熟化干酪(食品类别01.06.01),增强乳制品凝胶强度,提高乳蛋白热稳定性。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十二)氯化镁1.背景资料。氯化镁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类制品,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冷冻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8)和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面条、调味品等食品类别。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增味剂用于方便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7)、冷冻米面制品(食品类别06.08)和复合调味料(食品类别12.10),与氯化钠一起使用,可补充或增强咸味,起到减盐增味的作用。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氯化镁》(GB25584)。(十三)三氯蔗糖1.背景资料。三氯蔗糖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糖果、焙烤食品、酱及酱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再制干酪(食品类别01.06.0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干酪制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5mg/kgbw。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再制干酪(食品类别01.06.04),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25531)。(十四)叶黄素1.背景资料。叶黄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冷冻饮品、糖果、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不需要限定。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制乳(食品类别01.01.03)和风味发酵乳(食品类别01.02.02),改善产品色相。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GB26405)。(十五)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1.背景资料。乙酰磺胺酸钾(又名安赛蜜)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焙烤食品(食品类别07.0),最大使用量为0.3g/kg。本次申请在饼干(食品类别07.03)中扩大用量至0.6g/kg。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饼干及焙烤食品。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5mg/kgbw。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饼干(食品类别07.03),改善产品口感。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25540)。(十六)聚丙烯酰胺1.背景资料。聚丙烯酰胺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饮料(水处理)的加工工艺、制糖工艺和发酵工艺等。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制盐工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制盐工艺,快速沉淀卤水中的悬浮颗粒,加快溶液澄清,保证产品质量。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GB31629)。(十七)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1.背景资料。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豆制品、啤酒、焙烤食品、薯片等加工工艺等。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工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食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生产加工工艺,消除酵母加工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泡。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GB30612)。(十八)肌醇(环己六醇)1.背景资料。肌醇(原料为植酸钾)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肌醇(原料为植酸钙镁)作为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果蔬汁(肉)饮料、风味饮料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用于婴儿配方奶粉、特殊膳食用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食品类别。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食品类别01.03.02)、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食品类别14.02.03)、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4.02.02)和特殊膳食用品(食品类别13.0),强化食品中肌醇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三、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一)磷酸锆(2:1)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乳酸(PLA)塑料材料及制品和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添加剂可以改善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拉伸性能、抗冲击性能和弯曲性能,可提高涂层的耐磨性。(二)C10-C22脂肪酸聚甘油酯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浅黄色至棕色的油状液体或固体。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用作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防雾剂,防雾效果佳、透光率高。(三)2-甲基-2-丙烯酸-1,2-亚乙基酯与2-甲基-2-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白色固体粉末。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和瑞士联邦政府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PE和PP塑料薄膜的防黏连剂,可以减小薄膜拉扯过程中的阻力,使滑动性更好。(四)己二酸与N-(2-氨基乙基)-1,3-丙二胺、氮丙啶、(氯甲基)环氧乙烷、1,2-乙二胺、N,N''-1,2-乙二基二[1,3-丙二胺]、甲酸和α-氢-ω-羟甲基聚(氧-1,2-乙二基)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纸生产过程中的湿强剂可以提高纸张强度,并减少生产中蒸汽的消耗,降低能耗。(五)C.I.溶剂红52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红色粉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涂料及涂层、黏合剂、纸和纸板。此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食品接触用聚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酯(PCT)塑料材料及制品。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法国卫生部和荷兰卫生福利及体育部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PCT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是一种红色着色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耐热性、耐光性和耐候性。(六)C.I.颜料黄180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黄色粉末。GB9685-2016已批准该物质作为添加剂用于PE、PP、PS等多种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请将其使用范围扩大至PCT塑料材料及制品。法国卫生部和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PCT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是一种黄色着色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耐热性、耐光性和耐候性。(七)丙烯酸乙酯与丙烯酸和苯乙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液体,易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容易分散于水,可用于生产水性涂料。形成涂层后,可使涂层有较好的固化性能和柔韧性能。(八)1,3-苯二甲酸与2,2-二甲基-1,3-丙二醇、1,2-乙二醇和己二酸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可增加涂层的附着力。成膜后,使其具有较强的抗腐蚀性和抗酸性。(九)甲乙酮肟封端-1-异氰酸根-3-异氰酸根甲基-3,5,5-三甲基环己烷的均聚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液体,可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在高温下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和抗酸性,可提高涂膜在高温蒸煮情况下的耐受度。(十)1,4-苯二甲酸-1,4-二甲酯与癸二酸、2,2-二甲基-1,3-丙二醇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琥珀色颗粒,不溶于水,可溶于氯仿、二甲苯等有机溶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用于金属罐的涂层中,使其具有较好的柔韧性和阻隔性。(十一)1,4-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与甲基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和苯乙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或黄色液体,容易分散在水中。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洲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为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可在金属罐内壁形成保护涂层,提高耐腐蚀性。(十二)1,3-苯二甲酸与氮杂环十三烷-2-酮、1,4-苯二甲酸、1,12-十二烷二酸和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环己基甲烷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是透明固体,不溶于水和乙醇。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卫生烯烃与苯乙烯塑料协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具有较好的抗应力开裂性、稳定性和抗疲劳性能,以及较高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和比热变形温度。(十三)1,3-苯二甲酸与1,3-苯二甲胺和己二酸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无色透明颗粒,不溶于水。欧盟委员会和日本厚生劳动省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2.工艺必要性。以该物质为原料生产的塑料薄膜,具有良好的氧气阻隔性能、热稳定性能和热成型性能。(十四)3-羟基-2-(羟甲基)-2-甲基丙酸与1,3-二异氰酸根合甲苯和α-氢-ω-羟基聚[氧(甲基-1,2-亚乙基)]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常温下为乳白色液体,不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生产水性黏合剂的主要原料,用于复合包装和非直接接触食品标签的水性黏合剂时有助于发挥良好的黏结性能。(十五)2-丙烯酸与2-丙烯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酯的聚合物1.背景资料。该物质在常温下为白色液体,可部分溶于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欧盟委员会均允许该物质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黏合剂。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基础树脂用于复合包装和标签中非直接接触食品的水性黏合剂,具有较高的内聚力,有助于发挥良好的黏结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