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USTRY DYNAMICS
生产日期:也叫制造日期,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本文涉及如下内容: 标示日期的字符大小要求 标示日期的计算方式要求 标示日期的表达形式要求 标示日期的包装位置要求 特殊品类的日期标示要求一、标示日期的字符大小要求 按照GB7718-2011的规定,3.9 对于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 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2020年7月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第7条规定: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二、标示日期的计算方式要求生产日期计算方式问题:留言日期:2022-01-12问贵司各领导和工作人员好,本人在此想咨询一下,本人的计算方式是否正确?举例说明: 豆奶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3日,保质期12个月,以生产日期为计算起点的话,该豆奶的最后有效期为2022年1月2日(在保质期内),该豆奶的过期日期为2022年1月3日,以生产日期的第二天为计算起点的话,该豆奶的最后有效期为2022年1月3日(在保质期内),该豆奶的过期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感谢回复!答复: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生产日期是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食品生产者可选择以具体日期或固定时间段的形式标示保质期,保质期应与生产日期具有对应关系。三、标示日期的表达形式要求 应按年、月、日的顺序标示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示,应注明日期标示顺序 日期中年、月、日可用空格、斜线、连字符、句点等符号分隔,或不用分隔符。 年代号一般应标示 4位数字,小包装食品也可以标示 2 位数字。月、日应标示 2 位数字。 日期的标示可以有如下形式: 2021年 3 月 20 日; 20日3月2021年;3月20日2021 年; (月/日/年):03 20 2021;03/20/2021;03202021。四、标示日期的包装位置要求 如包装体积较大,应指明日期在包装物上的具体部位; 如是小包装食品,可采用“生产日期见包装”、“生产日期见喷码”等形式。 以上要求是为了方便消费者找到日期信息。 不允许打补丁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是指不能再完整的标签上另行加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不能 在原标签上补印日期或任意更改 已有的日期,可以用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的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 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外包装上。五、特殊品类的日期标示要求 乳制品的日期标示 2021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1年第34号公告——关于鼓励企业标注乳制品食用期 限的公告。《公告》明确规定,为方便消费者识别乳制品的食用期限,避免食物浪费,市场监管总局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需冷藏保存的巴氏杀菌乳、发酵乳,在标明生产日期的基础上,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如“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等。文字说明内容可以印制在包装标签的醒目位置,具体日期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清晰喷码或打印在包装的醒目位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如只标示有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企业可根据进口预包装食品上标示的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正确计算出生产日期并标示在产品标签上。含独立小包装的销售包装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 第一种: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第二种: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第三种: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带调料包的方便面不属于含独立小包装的销售包装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于2014年11月14日出具《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内调料包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27号)(以下简称《复函》),载明:方便面等预包装食品内的调料包是预包装食品的组成部分,不单独作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声明:我们尊重原创,文章和图片版权属于原作者。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处理
益生菌,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摄取适当的量、对机体健康能发挥有效作用的活菌。常常被称为“好菌”、“友善细菌”(Friendly Bacteri-a)。更具体点,所谓益生菌就是能活着到达小肠,并且抑制有害菌在肠内的繁殖,促进肠道运动,从而提高肠道机能,改善排便状况的有益菌。益生菌是对机体健康有益的友善细菌,它们可以增强和保持肠道的自然平衡,也是对全身健康和免疫系统十分重要的平衡。 益生菌的种类 目前世界上常用于益生菌的菌种大多为乳酸菌,如嗜酸乳杆菌、发酵乳杆菌、干酪/副干酪乳杆菌、植物乳杆菌、罗伊氏乳杆菌、鼠李糖乳杆菌和双歧杆菌等中的一些菌株。作为主要益生菌菌种的有芽孢杆菌属、乳酸杆菌属和酵母等。但并不是这些菌种中的每一株菌都可以作为益生菌,只要经过科学验证的菌株才可以作为益生菌。同时,并不是每一株益生菌都是全面手,能够发挥所有的健康功效。 益生菌的作用机理 益生菌进入肠道内,在其复杂的微生态环境中与近400种正常菌群会合,显现出栖生、互生、偏生、竞争或吞噬等复杂关系,因此,研究益生菌的作用机理难度很大,当前对其作用机理的认识,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抗菌效应,加大肠道内有益菌的比例,使有害菌的比例降低。由于益生素所含的菌体对致病菌的拮抗作用,而使致病茵的生长受到抑制。 2、为动物提供多种对其生长发育有益的物质,如维生素、氨基酸,淀粉酶、蛋白酶等消化酶类,以及其它促生长物质。 3、影响免疫系统,刺激动物肠管免疫系统细胞,提高局部免疫机能及抗病能力。 4、抑制肠道疾病,减少氨及其它腐败物质的生成、阻碍肠内细菌产生生物胺、吲哚和大肠杆菌内毒素等毒性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现予公告,自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pdf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月30日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于5月1日起施行。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规定了人参、西洋参、灵芝这三个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可用的辅料、剂型、工艺等技术要求,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如标志性成分、污染物指标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要求备案人必须具备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落实备案人的主体责任。为能够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和标准化生产,备案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暂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纳入备案管理。辅料:1、这三款备案原料的辅料比《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少,要求产品配方应在尽可能减少辅料种类及用量情况下,满足制剂成型、稳定、作用特点的要求。2、对于确需使用《技术要求》辅料名单外、《备案规定》内的辅料,还应提供其它资料。如辅料的使用依据、定型产品毒理学评价资料、保健功能评价资料等。剂型:1、人参、西洋参、灵芝的单方产品备案时,产品可用剂型为九种,分别是片剂(含片、咀嚼片、口服片)、硬胶囊、软胶囊、粉剂、口服液、合剂、颗粒剂、膏剂、茶剂(袋装茶剂)。其中合剂、膏剂、茶剂(袋装茶剂)不在《备案规定》中,是针对人参、西洋参、灵芝增加的3种备案剂型;另外比较火爆的凝胶糖果剂型不在此次《技术要求》中。2、特别指出由饮片(或加辅料)采用浸泡等工艺得到的片类产品(如人参蜜片)不在备案剂型范畴。蜜片类产品经过注册批准后,其他产品可按注册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备案工作。3、对于采用非上述九种剂型,要求如下:(1)根据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剂型适用情况,总局将在必要时另行扩增其他现行《中国药典》四部中的药品剂型。(2)可向总局技术机构提出增加普通食品形态的申请。列入备案的普通食品形态,必须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推荐或行业质量控制标准。4、人参、西洋参、灵芝必须作为单方备案。生产工艺:1、原料应固定基源和产地,符合《中国药典》。2、允许的生产工艺包括物理粉碎和水提取,不得有其他改变物质基础的工艺,如蒸制也不行。物理粉碎:原料经物理粉碎时,不应采用超微粉碎,粉碎后的原料原则上不宜超过 200 目。水提取(水煎煮):原料以水为溶媒加热提取后,应采用物理方法进行固液分离,不应通过精制方法(如水提醇沉、膜过滤、离心等)进行分离。产品技术要求:1、产品备案名称不得增加原料年限,如“*牌+人参(6 年)+属性名”,不能出现(6年)字眼。2、可通过制定单体成分含量、大类成分含量等多种方式表征产品特性,如总皂苷、多糖类成分。
针对消费者反映预包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 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食品企业积极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方便消费者清 晰辨识。 《公告》鼓励 食品企业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与宽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数字、符号标注;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改进喷码、打印等技术和设备确保标注内容持久清晰。 《公告》鼓励 食品企业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明确标注保质期到期日;同一预包 装内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在外包装上以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装上分别标注每个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到期日;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食品包装上的文字,传递着各种与食品有关的信息。但标签上的“文字”使用也应注意规范。今天盘点,食品标签上的文字要求。主要内容提要:1.特定文字不能太小2.部分文字大小需一致3.文字颜色需防止文字不易辨认4.使用规范汉字5.谨防字体侵权“强制标识”和“净含量”文字不能太小这主要指的是食品标签中强制标识内容和净含量的文字高度要求。要求:GB7718-2011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 1.8mm。4.1.5.4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违规案例某地MQ食品有限公司手工摩奇(芒果味麻薯)标签“净含量 120克”及背面明细字体偏小,不符合7718规定最小字符3mm 1.8mm标准。名称与属性文字大小需保持一致这主要是针对名称表述过程中,为避免误解食品的真实属性,而规定的。要求:GB7718-20114.1.2.2.1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4.1.2.2.2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反面案例某公司生产大酱汤料理用调味酱、麻婆豆腐料理用调味酱、辣豆腐汤料理用调味酱食品名称中大酱汤、麻婆豆腐、辣豆腐汤料字号比料理用调味酱大,字体颜色不一致。净含量与重量文字大小需保持一致要求:GB7718-2011 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反面案例当事人生产销售的特大颗粒原味腰果及大颗粒型手剥松子标签上“重量250g”和食品名称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净含量160g”在其他版面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第4.1.5.5条“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净含量与重量字体大小不一,生产厂家虚假标示的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 第3.4条“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文字颜色应确保易于辨认这主要强调的是文字与背景颜色应有一定的差异性,以保持其辨识度。要求:GB7718-2011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反面案例当事人推销的“牦牛酸奶粉”,产品包装正面采用长条深蓝底色衬托其名,“牦牛酸奶粉”五字体为白色,显眼,而“固体饮料”四字体为深蓝色,与底色相近,不易辨认,利用蓝色与深蓝色反差小,变相隐去了“固体饮料”几个字,易使消费者误解产品的真实属性,以为购买的是保健食品。使用规范汉字食品标签所使用的汉字,为规范汉字,也就是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要求:GB7718-20113.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反面案例 当事人于2020年10月23日购入净含量590ml的“金蘭油膏”1箱(12瓶),购入价140元/箱,“金蘭油膏”包装上标签标注“内容量:590ml(670公克),原產地:台灣”,包装上标签未标示生产日期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罚款2000元。谨防字体侵权字体侵权,是食品标签中比较常见的问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反面案例 某地HY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红枣片商品的包装上印有“红枣片”及“馈赠佳品”字样,经与北大方正公司创作完成的方正粗倩体系列中包含“红”“枣”“片”三个单字以及方正汉真广标简体系列中包含“馈”“赠”“佳”“品”四个单字对比,两者字形、字体极为相似。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两者构成实质相似。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的涉案产品包装上使用涉案的七个单字,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侵犯了原告对该七个单字享有的复制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0元(已含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食品广告的合规审查要点 一、问题的提出近日,笔者在某固体饮料产品的明星代言海报上发现一行注释:“某某仅代言x品牌普通食品,包括x产品、xx产品、xxx产品,不代言保健食品”,相比早年“某某代言xx产品普通食品”的表达方式,现如今的广告注释更直接、更明确、更清晰了。这不由得引发笔者如下思考:在法律上如何区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在广告法意义上其区分具有什么意义?这一注释对哪一主体而言具有风险规避的意义?在互联网广告活动高速发展的现在,广告的发布、更迭频率更高,传播范围更广,留存时间更长,广告行为要如何规范才能避免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本文笔者意图以食品这一类别作为切入点,研究整理食品广告相关的法律问题,以解决上述疑惑。 二、商业广告活动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以下简称《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依据上述规定,《广告法》规制的商业广告活动包含以下几个要素:第一,广告活动发生在中国境内;第二,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展开广告活动;第三,广告活动的行为方式包括直接或间接地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一般来说,介绍商品或服务要求使用一定程度的推荐、宣传、推广用语,仅使用商品或服务应当展示、标识或告知的基本信息作介绍的,不受《广告法》规制,但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以下简称《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制。为规范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不断变化发展的互联网广告活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条明确了互联网商业广告活动是指利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 三、商业广告活动的责任承担主体《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商业广告活动中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需要为商业广告活动负责,都有可能因为商业广告活动的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举例来说,2023年4月,品牌“五个女博士”饮品的一则电梯广告中,一名女生表演的广告词为“老公气我,喝!熬夜追剧,喝!又老一岁,喝!胶原蛋白流失快,五个女博士补的更快。喝五个女博士,都是你们逼的!”。该广告因广告内容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受到行政处罚,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处罚了“五个女博士”饮品的品牌方北京青颜博识健康管理有限公司、[1]案涉广告的设计与制作方北京红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案涉广告的发布方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3]罚没金额共计75万。本案中,表演的女生仅是广告表演者,不构成广告代言人,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如若该女生具有较高知名度,或以其自己的名义、形象演绎广告词的,则构成广告代言,可能因广告代言人的身份受到行政处罚。如若该广告发布在互联网平台,平台明知该广告违法却不予以删除,则可能因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身份受到行政处罚。综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都有义务审查其商业广告活动的合法性,在下文中,笔者将具体阐述食品在《广告法》意义上的分类以及食品广告合规的审查要点。 四、《广告法》意义上食品的分类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食品的定义为:供人们食用的所有加工、半加工或未加工过的物质,包括饮料、口香糖以及任何在“食品”加工、生产或处理过程中使用的物质,但不包括化妆品、烟草或仅作药用的物质。在《广告法》意义上,食品可分类为普通食品和特殊类型食品,特殊类型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酒类食品、婴幼儿食品。《广告法》对特殊类型食品有特殊的限制性规定。在执法实践中,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常出现混同。比如市面上的膳食纤维食品、益生菌食品、益生元食品、胶原蛋白肽食品、DHA食品等,较难直接从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定义上去作区分,实际也存在部分产品属于保健食品,部分产品属于普通食品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审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注册批准文号即可区分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SC”开头的,属于普通食品;注册批准文号为“国食健注”或“食健备”的,属于保健食品。但是,可能存在品牌产品违规注册、备案或证书超出有效期失效的情况,鉴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笔者建议广告审查义务主体还应审查广告产品的原料是否在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4]以确保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分类准确。 五、食品广告的审查要点本文食品广告的审查要点主要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为了避免广告产品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5]审查产品的相关资质,并核实其资质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二部分是为了避免广告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6]审查广告脚本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表达方式是否合规;第三部分是针对特殊类型食品的广告,审查不存在《广告法》规定的限制行为;第四部分是针对含有广告代言人的广告,审查不存在《广告法》规定的限制行为;第五部分是针对面向未成年人发布的广告,审查不存在《广告法》规定的限制行为。(一)审查食品资质及其真实性核验方法1.审查广告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通过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核验。2.依据广告产品的类型和实际需求,审查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比如ISO、SGS和CCIC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审查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绿色产品认证证书、食品农产品认证证书等。检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官网核验。利用纸质版检验检测报告上的紫外线防伪和盖章钢印,亦可核验其真实性。有机产品认证等证书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告服务平台核验真实性。3.审查广告产品的标签和说明书,确认产品的成分、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信息。4.如广告产品涉及进口的,审查产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以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5.如品牌方声称广告产品含特殊配方、特殊配方具有特殊用途的,审查相关学术文献、学术研究报告。但是,须注意学术论文的结论并不具有评估合法性的法定效力,仅具有间接证明的效果。6.如广告产品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审查专利证书、技术秘密证明。其真实性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核验。7.审查广告产品品牌方的实控主体及关联主体的从业历史、既往纠纷、行政处罚、公众舆情等。8.针对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审查的特殊要求:审查广告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注册或备案的标签、说明书,广告审查合格证书。其真实性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中的各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疗食品广告审查结果平台可核验。(二)审查广告脚本内容1.审查广告引证内容合规:广告含引证内容,包括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须注意以下要点:[7](1)引证内容涉及的数据及资料真实、准确、合法;(2)引证内容的表达清晰、显著、明确;(3)引证内容应当标明来源和出处;(4)引证内容不构成与其他品牌产品的不正当竞争;(5)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执法实践中,广告的引证内容包含:列举产品所含成分及数据,表达产品销量第一或领先,表达产品销售数量、产品获得的荣誉,表达产品100%来自野生等内容。前述引证内容均应符合上述列明的引证要求,须注意标明的来源和出处要具体明确,比如,明确调查报告主体、编号、年份、数据采集时间及取样方式等。2.审查广告宣传功效合规:《广告法》禁止食品广告使用疾病治疗、医疗功效的相关用语,[8]并且,执法实践通常禁止除保健食品外的食品在广告中直接或间接声称产品具有保健功能。保健功能具体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有助于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觉疲劳、清咽润喉、有助于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耐缺氧、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有助于改善骨密度、改善缺铁性贫血、有助于改善痤疮、有助于改善黄褐斑、有助于改善皮肤水份状况、有助于调节肠道菌群、有助于消化、有助于润肠通便、辅助保护胃黏膜、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有助于维持血压健康水平、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有助于排铅;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执法典型案例如下:2022年5月,⼴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某“果蔬类”普通食品宣称具有“阻⽌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违反法律规定对普通食品进行治疗、保健食品功效宣传为依据,对该广告的广告主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告代言人景某处以行政处罚,其中,对广告代言人的罚没金额高达722.12万元。3.审查低糖、低脂、低能量等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表述合规。鉴于《广告法》禁止虚假广告,[11]在表达产品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的表述,比如“0脂肪”“低糖”“脱脂”“低蛋白质”“低胆固醇”“高膳食纤维”等,须严格依照《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表C.1的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的方式、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进行表述。执法案例如下:2023年6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商品经营者在某咖啡产品的销售价格标签上宣传产品为“低糖”,但该产品外包装中的营养成分表显示糖为4.0克/16克,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声称“低糖”的含量要求为依据,对该广告的广告发布者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4.审查广告内容不存在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之商品、服务,损害同行竞争性利益的表达。[13]5.审查广告内容未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违背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客观规律、容易误导消费者的绝对化用语。6.审查广告内容不涉及以下表达:(1)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2)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内容;(3)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三)审查特殊类型食品广告未违反特殊的限制性规定1.对于保健食品和特医食品:(1)《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作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广告的内容须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广告的发布须获得广告批准文号,获批后的广告不得二次修改。2.对于酒类食品:《广告法》限制了广告内容不得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不得出现饮酒的动作,不得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3.对于婴幼儿食品:广告内容不得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19]0-12个月的婴儿配方乳粉不得发布广告。执法案例如下:2023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平台商品详情页广告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0-12个月龄食用婴幼儿奶粉,违反《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和《广告法》相关规定为依据,对广告发布者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四)广告含广告代言人的,审查广告未违反法律特别规定1.广告代言人不得未满十周岁。2.广告代言人须充分、合理地使用代言产品,并留存书面使用记录(五)广告面向未成年人发布的,审查广告未违反特殊的限制性规定1.除公益广告外,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2.除公益广告外,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3.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保健食品、酒类食品广告。严格意义上,大众传播媒介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等。4.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或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六、结语本文笔者结合法律法规及执法实践案例,整理归纳了食品广告的合规审查重点和容易被忽略的审查要点,意图使各主体在《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出台、广告监管力度加大,且行政执法监管手段多元化发展的现状下,规范商业广告行为。建议各主体在进行商业广告活动时,应针对广告产品的实际特性,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自我审查,避免广告发布后被处以行政处罚。
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多大?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1-2025年中国养生保健品行业竞争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282亿元,2027年有望达到4237亿元。分析师认为,随着消费群体的扩大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保健品市场的消费潜力逐步得到释放的同时,企业还需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拓展多元化品类。近年来,中国药监局逐渐减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数量,营养保健品行业准入门槛提高,营养保健品行业负面舆情爆发促使中国政府开展一系列监管行动,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力度加大。此外,中国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营养保健品企业数量逐年递减,而规模以上保健品企业数量却保持稳定增长,中国保健品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01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分析人们对于养生保健越来越重视,我国保健品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养生保健品行业上涨幅度有所下降,主要是受贸易战及国内经济形势的影响。我国保健食品市场增长空间大,我国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性支出已经从2009年的586元增长至2019年的1902元。不过,我国与发达国家人均保健品消费支出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养生保健品行业人均消费量为29美元,仅为美国的1/8左右。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中高收入人群还在不断增长,未来保健食品的消费能力还有进一步增长空间,整体发展潜力巨大。数据显示,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但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2022年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2120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75%。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收入水平的增加以及国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将会持续刺激居民释放健康消费需求,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占比有望大幅提升,凸显出保健品市场的巨大发展潜力。5年来,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一直保持稳步增长。《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保健品市场规模有望达到3282亿元,2027年有望达到4237亿元。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银发一族”和“年轻一代”将是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人群。《报告》显示,72.0%的受访者将保健品当作营养补充剂,大多受访者明晰保健品调节人体机能的用途,对保健品的认知逐渐提高。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关注因素中,排在前三位的是功能、产品成分、产品资质,占比分别为91.7%、91.2%、88.1%。我国养生保健品行业销售收入呈现增长趋势,我国老年养生保健品行业总产值为2288.23亿元,养生保健品行业企业销售收入为2308.87亿元。而同期国内老年养生保健品出口金额为17.97亿元,进口金额为69.74亿元,依次推算我国国内老年养生保健品消费市场规模为2232.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国内规模较大的养生保健品行业生产商包括:广东的仙乐健康和汤臣倍健(A 股上市公司)、江苏的艾兰得、山东的威海百合;全球领域规模较大的保健品生产商包括:欧洲的AYANDA、澳大利亚的LIPA、美国的Pharmavite,以及美国的GNC.国内市场前十大品牌的市份额仅30%,市场仍有进一步集中的潜力。目前占据国内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的前十大品牌商包括:无极限、安利、完美、东阿阿胶、汤臣倍健、康宝莱、华润、辉瑞、新时代和强生,总计份额为29.7%,剩余70.3%的市场份额由其它品牌占据。 强化型保健品、增强免疫力型保健品、营养型保健品以及抗疲劳性保健品颇受消费者青睐,占比分别为64.6%、56.9%、52.9%以及43.0%。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随着人们对养生观念的改观,保健品在健康中更多承担的是补充营养辅助型的责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1-2025年中国养生保健品行业竞争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报告》通过中国消费者保健品消费金额调查显示,七成的消费者保健品月均消费在100元以上,月均消费100—500元的消费者占比居多。其中月均消费0—100元的消费者占比9.0%,100—300元的消费者占比34.2%,300—500元的消费者占比33.9%,500—1000元的消费者占比16.6%,1000元及以上的消费者占比6.0%,而不愿意花费的消费者仅占0.3%。02 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前分析后疫情时期,在病菌、老年化等社会环境压力加剧的情况下,中国的保健品市场有望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的规模超过1500 亿美元,合人民币接近9500 亿元。中国的保健品消费市场增长水平高于全球,是新兴后起的消费市场,养生保健品行业市场规模可达到1500 亿元。短期来看,中国保健品市场受到药店渠道医保卡禁刷、“百日行动”和跨境电商法正式实施的影响,市场增速有所回调。长期来看,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银发一族”和“年轻一代”成为驱动行业增长的主要人群,在营销方式及渠道升级的加持下,保健品行业未来可期。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化平台和工具为保健品企业提供更广泛的销售渠道和更有效的管理手段。疫情之后,消费者习惯和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倒逼企业加码线上平台,深化数字化转型。保健品行业竞争激烈,不实宣传、产品安全等问题突出,监管趋严后行业日趋规范化。保健品企业还需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拓展多元化品类,全面迎接健康产业新的机遇与挑战。
厂区绿化对食品生产企业来说,绿化是至关重要的,可以起到美化厂区、净化空气、调节气温、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作用。一、相关法规要求经查阅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一般的食品企业厂区绿化没有比较明确的绿化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食品卫生通用规范》3.1 环境卫生:对周围环境潜在的污染源应加以考虑,尤其是初级食品加工,应避免在有潜在有害物的场所内进行,否则这些有害物会污染食品使其超出可接受的水平 。3、《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3.2.4 厂区绿化应与生产车间保持适当距离,植被应定期维护,以防止虫害的孳生。4、《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6.3.1 在洁净生产车间外墙之外约3米宽的范围内禁止种草种花,应做硬质地面,并宜再加30厘米以上深和宽的沟,沟内应抹水泥并添以卵石。二、厂区绿化需考虑的几个关键原则1、注重调查的原则在规划设计前要对工厂的自然条件、生产性质、规模、污染状况等进行充分的调查。首先考虑的是工厂的自然条件,对厂区的气候、地理纬度、温度、风向等一系列问题进行多方面考虑,最终达到适地适树。2、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绿地规划设计要与建筑主体相协调。要将园林绿化纳入工厂总平面布置中,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充分发挥绿地的卫生防护和美化环境作用,工厂掩映于绿茵之中。3、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绿化时不能影响地面上下管线和车间生产的采光。当厂区平面绿化达到预期效果时,还要考虑到厂区空中以及地下所带来的不便。食品企业厂区作为卫生条件要求严格的场所,要保证出厂食品的卫生安全,主要是消除绿化对食品潜在的危害,但更重要的是避免危害潜入车间。三、如何在不同区域进行合理的绿化?食品企业厂区作为卫生条件要求严格的场所,要保证出厂食品的卫生安全,在绿化规划时要格外注意树种的选择。常绿树比较适合食品厂绿化,应较少搭配落叶树种。食品厂绿化不宜使用悬铃木、柳树、杨树等飞毛树种。1、厂前区绿化厂前区是厂大门到办公楼的区域,是对外联系的窗口。该区域植物栽植多数采用规则式和混合式相结合的方法。如果中心建筑离大门较近,可选择开花灌木或松柏类植物;如果中心建筑离大门较远,可选择乔木和灌木;远离大楼的地方则可根据地形变化采用自然式布局,栽植观赏花木,铺设草坪。2、生产区绿化该区域是厂区绿化的重点部位。不同性质的车间、绿化也不同。宜选择无飞絮、无花粉、落叶整齐的树种,同时注意低矮的地被和草坪的应用,以起到固土、防止扬尘的作用。如高温车间应选择高大的阔叶乔木和颜色较浅而有香味的开花灌木或花卉。如大叶锻、杨树、木模、太平花、桅子花等。对易产生污染物质的车间,应选择生长迅速、抗污染能力强的树种密植构成绿化隔离带。贮水池水、井周围可选择常绿树和没有飞絮、花粉和带翅果的落叶、阔叶树。仓库、堆料场和动力设施周围,可选择不含油脂的树种以防火灾。3、防护林及道路绿化防护林带根据实际情况、防护范围、绿化条件,可选择在当地生长很好无飞絮、抗污染能力强的乔灌木,以防止风沙和外界隔断。厂内道路绿化是环境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满足遮荫、防尘、降低噪音、保证交通运输安全等要求。因此宜选择生长健壮、树冠整齐、分枝点高、遮荫效果好、抗性强的乔木作为行道树。四、厂区绿化的注意事项仓库区域绿化宜选择树干通直、分枝点高的树种,稀疏栽植乔木为主,以保证各种运输车辆行驶畅通。1、选择合适的树种一般可以种植不开花的绿色植物。绿化应以种草坪为主,不宜种植产生花絮、花粉的花卉和树木。如乔木类赏花型绿植,因为赏花型树木会吸引大量的花媒昆虫,由于这些花媒昆虫大都具有趋光性,进入室内,会使工厂内部虫害密度上升。2、食品企业需加强绿化植物的管理、维护对灌木类绿植,宜加强日常管理,定期修剪,避免有花朵。否则每年春季,是引诱丝光绿蝇的高峰期;另外,灌木丛底部的枯枝要修剪掉,保持内部通风,以减少喜阴性昆虫,如摇蚊,雄蚊,瘿蚊等飞虫躲藏。对草坪类绿植,种植时宜留出至少80厘米的无植被地带,且避免种植长势过快,易分蘖的品种如高羊茅草等。在春季草势生长较快时,勤修剪,保持草坪高度在7厘米以下。同时应加强车间封闭、人员洗消的管理。 3、防止虫类的骚扰一般考虑隔离带在平面上可在车间外墙之外约3m宽内的范围禁止种草种花,而改铺水泥地面,或者“挖地三尺’做成几十厘米深和宽的沟,内抹水泥,填以卵石,也可以有排水。南方雨水多的地方,沟下部可垫砂层,兼设排水再铺卵石,则昆虫既不能在内生存,也很难穿越如此长距离的隔离带,而达到阻止其爬进车间的目的。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联合食安-食品580,如有侵权,请联系微信xuta_ink删除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60号令)已经2022年9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1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一、食品流通企业“两个责任”应知应会1.1 包保情况所在企业的包保级别(A级、B级、C级、D级)。来企业检查的包保干部姓名。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上门督导一次。包保干部督导是否发现问题,是否按要求落实整改(台账)。1.2 总局60号令情况知道《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60号令),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参加过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总局60号令培训。知道本企业是配“两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还是“一员的”(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别掌握自身的职责(滑动至底查看)。企业日、周、月怎么执行的,在哪里执行的,要会操作APP,检查出问题怎么闭环,都要清楚的掌握。1.3食品经营管控情况人员管理基本要求人员健康符合要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并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供培训台账)。场所及设备设施基本管理要求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所有的设备设施、消毒剂、洗涤剂均能满足要求。设备设施维护、监控记录齐全。落实进货查验基本要求入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用农产品要进行索证索票(“浙食链”上链企业通过线上操作形成电子台账)。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等标签标识管理基本要求进口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需要有中文说明书。散装食品销售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贮存、运输管理基本要求食品应当离墙离地存放;销售、贮存、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及其他对温度、湿度等有要求的食品,相关的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温湿度控制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同时建立日常管理记录。制度管理情况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自查(包括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消费提示管理情况特殊食品设专柜(或专区)销售并设立提示牌,提示牌为绿底白字(黑体);售卖酒的地方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标志。临期食品管理情况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分类管理,作特别标示或者集中陈列出售。网络销售特殊食品情况网络销售的特殊食品在销售页面展示消费提示,展示的其他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附件: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一、食品安全总监职责(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供货者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追溯体系建设、投诉举报处理等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二、食品安全员职责(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二、食品生产企业“两个责任”应知应会2.1包保情况所在企业的包保级别(A级、B级、C级、D级)。来企业检查的包保干部姓名。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上门督导一次。2.2总局60号令情况1.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哪些?答: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食品生产企业常态化管理机制指的是什么?答: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自查工作基础上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管理机制。3.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答:日管控。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周排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月调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4.食品生产企业要制定“三清单一承诺”制度,具体指什么?答:实行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和制定责任与任务承诺书。5.食品生产企业要健全食品安全“三本账”,具体指什么?答: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对应)。6.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具备哪些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答:(一)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二)具备识别和防控相应食品安全风险的专业知识(三)熟悉本企业食品安全相关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四)参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并通过考核;(五)其他应当具备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7.食品安全总监承担哪些责任?答:(一)组织拟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要求;(二)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召回;(三)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四)负责管理、督促、指导食品安全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职工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五)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8.食品安全员承担哪些职责?答:(一)督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二)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以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报告;(四)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五)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9.食品生产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制度?答: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停工、停产后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10.哪些人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答: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担任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11.本企业的最大的食品安全风险点是什么?制定了哪些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答: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12.食品安全员对食品安全潜在风险提出了哪些建议?答:包括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按照岗位职责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营养标签是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食品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的一部分。强制标识营养标签也是为了更好的引导企业生产出更多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通过营养标签,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喜好和营养需求挑选预包装食品。那么,企业在标识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及参考值时要注意什么,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1.营养成分表营养成分表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营养成分的名称、营养成分的含量以及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营养素参考值(NRV)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2.营养成分含量数值获得方式(1)直接检测方式: 选择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在没有国家标准方法的情况下,可选用AOAC推荐的方法或公认的其他方法,通过检测产品直接得到营养成分含量数值。(2)间接计算方式:利用原料的营养成分含量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利用可信赖的食物成分数据库数据,根据原料配方计算获得。判定营养成分标示数值准确性时,应以企业确定标签数值的方法(计算法或检测法)作为依据,选用的方法需综合考虑生产情况和产品特性来决定。3.营养成分含量和NRV%计算修约关于营养成分含量:示例1: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和脂肪检测值分别为0.3g/100g、0.4g/100g,营养成分含量修约为0,能量值是按修约前计算还是修约后计算?两种计算方式都可以,企业可以解释说明结果来源并且真实准确;另外,最终产品的实际能量需要符合≤120%标示值的要求。示例2:当用份数来标识营养标签时,营养成分的“0”界限值如何确定?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数值≤“0”界限值时,其含量应标示为“0”;使用“份”的计量单位时,也要同时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规定。可参考如下样例:营养成分表膳食纤维“0”界限值标识不规范,不符合GB 28050中表1备注b的规定:“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数值≤“0”界限值时,其含量应标示为“0”;使用“份”的计量单位时,也要同时符合每 100 g 或100 mL 的“0”界限值的规定。”营养成分的含量值在以“每份”形式标示时,应先换算至100g或100ml计。此标签中膳食纤维含量换算至100g的含量应为0.4g,因此其正常的标识应为“0”,营养素参考值也应该标为“0”。关于NRV%计算修约:示例3:NRV%的修约间隔应为1,如1%、5%、16%等,计算后的结果小数点后尾数为5时如何进行修约?GB 28050问答中关于数值和NRV%的修约规则,可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建议在同一营养成分表中采用同一修约规则。可参考如下样例:营养成分表此标签蛋白质含量为“4.5克”;蛋白质的营养素参考值查询GB 28050A.1(即表A.1)为“60g”,按照公式计算蛋白质的NRV%为7.5。指定NRV%的修约间隔应为1,即NRV%应保留至整数位。那么可以采用《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中规定的数值修约规则,也可直接采用四舍五入法,因此该产品中蛋白质的NRV%,无论采用哪种修约规则都应修约为“8”,而标签中的“7”属于营养成分NRV%计算错误。结语消费者通过营养成分表可以直观了解到,100 mL(g)产品大概能满足一个普通成年人一天所需营养成分的多少,利用营养成分表中的营养成分含量占NRV百分比也可以指导合理搭配膳食,因此企业要真实准确地对其进行标识。